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公安局鹽都分局潘黃派出所決定面向社區公開招聘1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所稱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3、遵紀守法,本人和近親屬無違法違紀記錄。
4、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責任感,能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主動性和團隊合作意識。
5、僅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五官端正,年齡21周至35周歲,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退役軍人及專業特長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限制。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被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3、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借貸擔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審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與資料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21年5月8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三)報名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地 址:鹽城市鹽都區鹿鳴路451號(潘黃公安大樓一樓)
聯系人:林彬、程新加
電 話:13905108488、13327987918
(四)報名材料:報考者須填寫《鹽城市公安局鹽都分局潘黃派出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供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反面寫上本人姓名);②戶口簿、身份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③工作經歷證明、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報名后,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電話通知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面試。面試采取現場提問及現場進行相關業務操作的方式,總分100分。現場提問50分,業務操作50分。
(二)體檢。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統一到鹽城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進入下一個程序。
(三)考察。體檢合格后,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重點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從高到低分遞補。
(四)公示。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過程中反映有問題,經查實確屬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五、用工方式和薪酬
No.1用工方式
本次聘用人員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合同一年一簽。聘用人員不服從潘黃派出所工作安排的,予以辭退。
No.2薪酬
簽訂合同后,基本工資為3500元/月,年績效工資基數不少于6000元,年底時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發放。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試用期間基本工資為2500元/月,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或因不適應公安工作而被辭退的,按實際上班天數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其他待遇。
六、注意事項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應聘的考生在參加招錄環節時須出示“蘇康碼”,持綠碼方能參加。招錄過程前14天內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相關時間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招錄環節當天,考生應自備口罩,按要求測量體溫。凡經現場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不予參加相應環節。
本簡章由鹽城市公安局鹽都分局潘黃派出所負責解釋。
附件:
潘黃派出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