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聞宣傳崗位輔助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招聘新聞宣傳崗位輔助人員1人,主要從事新媒體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志愿從事檢察新聞宣傳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具有較強的創意思維、創新能力和工作主動性、團隊合作意識。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養較高,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本人和近親屬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崗位條件
新聞采編、中文、計算機、美術廣告、平面設計和動漫相關專業,文字功底較好,會攝影,有扎實的美術功底,能夠熟練操作PS、AE、3Dmax等常用后期圖形圖像編輯軟件,具有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在動漫繪畫、廣告設計方面有成功作品或有電視媒體、平面媒體或雜志、新聞網站采編從業經驗等優先,特別優秀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者填寫《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新聞宣傳崗位輔助人員報名表》,2017年11月20日前發送至報名郵箱ycjcgbc@126.com。如有相關作品可一并發送。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作品到鹽城市人民檢察院(鹽城市人民南路3號)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三)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領取筆試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四)面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簽字的報名表一份。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在簽訂勞動合同后發現的,終止勞動合同。
應聘合格者,按崗位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
(五)作品考察
考察應聘人員獨立完成或作為主要完成者的新聞宣傳類作品(含新媒體類)、文字作品、新媒體作品、新聞攝影作品。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在簽訂勞動合同后發現的,終止勞動合同。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人數,依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七)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照招錄公務員的有關標準執行進行政審。
(八)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聘用人員。
四、人員性質和待遇
(一)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崗位職責要求。聘用人員納入鹽城市人民檢察院速錄員隊伍進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經崗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按照注重實干實效實績的導向要求,本次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為基本工資2000元+考核工資1000元。上述工資不含五險一金,聘用人員若在年度工作中高質量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將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另行給予適當獎勵。本簡章由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報名地點:鹽城市人民檢察院1003辦公室,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聯系人:吳小萍、張藝,咨詢聯系電話:88211456、816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