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鹽城市大縱湖湖區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鹽城市大縱湖湖區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是由鹽都區國資辦出資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經營范圍為:在授權范圍內的大縱湖湖區資源的開發、利用,實業投資,投資項目管理,湖區養殖業的推廣等。
二、報考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廉潔奉公,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從業記錄;
3、專業符合崗位要求,身心健康能勝任工作;
4、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善于溝通表達,有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學習能力、資源整合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三、招聘崗位條件
四、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報名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報名地址:鹽城市鹽都區大縱湖鎮風景區
聯系人:唐秀華 祁衛東
聯系電話:15851088179 15905105990
4、報名材料。報考者須填寫《鹽城市大縱湖湖區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招聘報名表》并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反面寫上本人姓名);②身份證;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提供);④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5、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資格初審由招聘公司根據應聘人員提供材料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的考生,公司電話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五、招聘程序
1、筆試
所有招聘崗位達到報名人數并通過資格初審就通知報名者開考
(1)主要考查報考者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按照招聘崗位分別開考,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總分100分,其中:公共題20分,專業題8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將在鹽都區濱湖街道人社平臺及時公布,便于應聘人員查詢。
2、面試
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主要考察報考人員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團隊合作意識和溝通協調能力等。
(1)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考生在考試結束后必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公司及時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
(2)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按要求提供身份證、準考證等材料。因復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由濱湖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50%計算匯總,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4、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體檢(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5、考察
體檢合格后,由濱湖街道辦事處組織開展考察工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遞補。
6、公示
公司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鹽都區濱湖街道人社平臺公示。對公示過程中反應有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束后,由鹽城市大縱湖湖區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月工資35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月工資不低于4500元(福利津貼另算)。
七、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接受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5—88115935。
本公告由鹽都區濱湖街道辦事處解釋。
附:
1、《鹽城市大縱湖湖區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招聘人員崗位表》
2、《鹽城市大縱湖湖區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招聘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