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2.報名者必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所提交的證書及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對參加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的綜合素質、溝通協調能力、崗位適應性、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如果報名人員較多,將視情況先進行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財務能力,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采取閉卷形式,考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然后按照不高于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3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以面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重點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及時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執行亭湖區政府購買服務用工相關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關系。
亭湖區審計局 0515-666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