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亭湖分局東城派出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助理,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主要為社區警務助理崗位,具體招聘崗位為:
1、社區警務助理:主要負責協助社區民警開展社區警務工作,工作崗位主要在東城派出所警務區。
2、綜合內勤輔警:協助綜合內勤民警開展相關輔助工作。
二、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人數為11名,其中社區警務助理10名、綜合內勤輔警1名,按報名人數不低于1:2比例擇優錄取。特殊人才不受招聘職位比例限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志愿從事警務助理或綜合內勤崗位輔警工作,無不良嗜好和違法記錄。
2、品行端正,遵守社會公序良俗,有團隊合作精神,身體健康。
3、沒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機關工作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1、社區警務助理
男性,35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能熟練使用電腦等辦公設備,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居住地原則在亭湖經濟開發區內。
2、綜合內勤輔警
男性,35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有一定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會微信公眾號后臺管理、PPT制作、攝影,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居住地原則在亭湖經濟開發區內。
(三)優先條件:
1、擁有(全國)計算機二級以上等級證書或計算機專業畢業,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和信息化運用。
2、本科以上文憑。
3、退役軍人。
4、擁有C照以上駕駛證。
三、招聘待遇
聘用人員均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后勞務公司派遣到我所工作,聘用人員由亭湖分局東城派出所使用管理考核,工資收入月均3000元左右,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考核金等構成,同時享受相關福利待遇,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五險)和住房公積金。
根據“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按照資格審查、政審、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程序進行,經試用期一個月能勝任本職工作方能簽訂聘用合同。
報名人員請于11月10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照片等證明材料到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東城派出所報名。
地址:鹽城市亭湖區東亭路16號(景山中學北側200米)
聯系人:印警官
手機:18261904284
接待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亭湖分局東城派出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