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公安局招聘城南新區轄區交通協管人員20名
瀏覽: 次 發布日期:2018-11-08 (此招聘報名已截止)
受鹽城市公安局委托,現面向全市公開招聘一批在城南轄區進行交通協管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
招聘城南新區轄區交通協管人員20名(男性),協助交通民警巡邏執勤、管理路口秩序及非現場執法輔助等工作,工作單位在交警支隊六大隊轄區(城南新區);根據就近招錄、方便工作的原則,優先在城南新區招錄。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沒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機關工作的情形;
2、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持C1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超過一年者(優先);
3、自愿從事交通管理協勤工作,能吃苦耐勞;
4、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雙眼單裸視力(標準對數視力)4.8(含)以上、無色盲,聽力正常,身高1.65米以上。
符合上述條件大專以上學歷者、退伍軍人、特警戰士和駕駛員優先錄用。
三、招聘相關事項
1、報名
采取實地報名和電話報名方式相結合。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5日
報名地址:交警支隊六大隊(地址:城南新區新園路111號,贛江路和新園路交叉口)
報名電話:
孫主任,83220770,13921818069
田警官,13814386630
報名時攜帶: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
2、面試
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錄用人數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
4、考察錄用
由用人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考察,不符合條件人員由排在后面人員遞補,錄用試用期二個月。
四、管理及待遇
人員一經錄用,由鹽城市城南新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務關系,按月發放工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負責使用、管理、考核。第一年月工資3500元左右,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按規定發放服裝。